一、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權力機構,由團體會員、個人會員組成。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,由理事會召集,遇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。主要職責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 (二)選舉和罷免理事、監事; (三)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 (四)決定終止事宜; (五)決定其他重大事宜。 二、理事會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。理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,情況特殊的,也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。理事會的主要職責是:
(一)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; (二)選舉和罷免會長、副會長及秘書長; (三)聘請名譽會長、名譽副會長; (四)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; (五)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; (六)決定會員的吸收或取消資格; (七)決定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、注銷和變更; (八)決定副秘書長、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; (九)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; (十)審議和決定本會內部管理制度; (十一)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項。 三、會長辦公會議 理事會閉會期間,重要工作由會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。日常事務由會長委托副會長或秘書長處理。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、專職副會長、駐會副會長和秘書長組成。會長因各種原因不能主持會議時,可委托副會長主持。會長辦公會議職權:
(一)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的決議; (二)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; (三)決定會員的吸收或取消資格; (四)聘請名譽會長、名譽副會長; (五)決定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、注銷和變更; (六)決定副秘書長、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; (七)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; (八)審議和決定本會內部管理制度; (九)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; (十)研究日常工作需要集體決定的事項。 四、總會內設機構 (一)辦公室 職能:負責總會的日常事務處理。聯系電話:0576-88209825 傳真:0576-88200655 (二)財務處 職能:負責總會的財務工作以及社會捐助款物的財務管理。 聯系電話:0576-88209835 傳真:0576-88200655 (三)宣傳處 職能:負責慈善事業的宣傳及理論政策研究。 聯系電話:0576-81815116 傳真:0576-88200655 (四)募捐處 職能:負責籌集慈善捐款。 聯系電話:0576-88200662 傳真:0576-88200655 (五)救助處 職能:負責各項慈善救助工作。 聯系電話:0576-88207679 傳真:0576-88200655 五、下設分會 (一)臺州市慈善總會椒江、黃巖、路橋三區分會 職能:分別負責各自區域的慈善工作。 (二)臺州市慈善總會義工分會 臺州市慈善總會義工分會(臺州義工)是臺州市慈善總會的分支機構, 是由熱心慈善事業、志愿為社會義務服務的各界人士組成的群眾性團體, 是非盈利性的社會組織。其宗旨是奉獻愛心,服務社會,傳播文明。 義工分會的工作任務是:調查貧困人群的基本情況,喚起社會對他們的關心與幫助; 組織會員利用業余時間,不計報酬,服務社會;積極完成臺州市慈善總會交辦的義務工作;促進良好的社會風氣和健康和諧的人際關系,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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